各设区市商务局:
4月10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在广交会备案系统发布了《关于开展一般性展位类别需求调研的通知》(会业字[2012]11号,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通知》相关内容,高度重视此次调研的重要性,认真研究近几届当地企业申报、展位分配、参展效果等情况,并结合当地产业机构、出口基地等特点,按要求如实填报。
2、请根据各市第111届一般性展位总量及类别(见附件2),按《通知》要求,用两个统计口径分别填报,填报“各市一般性展位类别需求调研表”(见附件3)。
3、请于4月12日下午16时前上传商务厅外贸处,同时报电子版,联系人:张书雨,传真:0311-87909903,邮箱:hbwmc@vip.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一般性展位类别需求调研的通知》
2、各市第111届一般性展位总量及类别汇总表
3、各市一般性展位类别需求调研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