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广交会业务办12月5日发布的《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1] 127号,见附件1)相关内容,经研究,现将我省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申报
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网上申请已于12月5日开始。请各设区市商务局按企业注册地原则,把广交会有关政策迅速传达到辖区内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并认真指导企业做好网上展位申请和书面材料上报工作。继续加大吸纳“三自三高”新企业参展,进一步优化我省参展结构,培育出口基地。鼓励产业聚集区企业抱团参展,展示整体形象,利用广交会平台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部分展区的展品目录有微调,具体请参见大会《通告》相关内容。
二、一般性展位申报
1、网上申报
请拟参展企业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www.cantonfair.org.cn)按提示完成网上一般性展位的申报。
2、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
3、申报材料
⑴、网上填毕的申请表打印件(每个展区一份,要求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⑵、《河北省参加第111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见附件2)及其相关材料(包括各种国际通行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明、研发创新、境内外商标证、品牌荣誉等);
(3)、《河北省申请参加广交会企业主要情况表》(见附件3)。
申请参展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当地设区市商务局外贸科(处),另一份由企业自行邮寄省商务厅(外贸处),以便及时核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
三、品牌展位申报
按大会《通告》要求,请第110届品牌企业在2012年1月5日前,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确认品牌展位参展申请,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111届品牌展位。品牌展位只需在网上确认,不再上报书面材料,但品牌企业申请一般性展位与其他企业相同。
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书雨、董炜、张增绪。
电话:0311-87909917/9925/9375。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邮编:050071。
附件:1、《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A:
《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B:
2 、《河北省参加第111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
3、《河北省申请参加广交会企业主要情况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