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
为迎接第110届广交会庆典活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拟利用广交会展示厅集中展示参展企业形象,现将《关于商请为广交会展示厅提供展示资料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文件要求筛选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企业相关资料请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厅研究同意后呈报相关部门。
联 系 人:董炜
联系电话:0311—87909925
此通知。
附件:《给参展企业代表关于为广交会展示厅提供资料的函》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