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定州市、辛集市商务局:
为指导企业出口成交,加强调研和展位管理,做好服务,现就各市局派员参加114届广交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会人员:各市局负责外贸工作的局领导或外贸科(处)长一名。
2、工作内容及要求:指导企业洽谈成交,开展市场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研,搜集报道有关信息,对企业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等。要求每日进馆,遇有特殊情况向团长请假,遵守大会纪律,完成交易团交办的相关工作。请各市局到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广交会工作总结报我厅外贸处。
3、参会时间:请各市局按照所属企业在本届广交会第一、二、三期参展企业和商品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第一期、第二期、或第三期到会,各期时间分别为一期10月14日-20日,二期10月22日-28日,三期10月30日-11月4日。
4、会务安排:各市1名参会人员参展单期(7天)的食宿费用及进馆证件办理、接送站、接送展馆等服务由河北省交易团统一负责解决。联系人:齐书利,电话:0311-87909871、020-86349310、13931139875。
5、其他参会安排:如有市局其他人员参加广交会或上述人员参加多个展期,可享受交易团优惠待遇:每期每人2000元,交易团提供进馆证件办理、接送站、接送展馆等服务,但每期各市局不超过2个床位。
6、费用:各市局预定房间的费用,请务必于 10月10日前,一次性全额汇至省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广办(注明单位名称、姓名、性别、人数)。
户名:河北省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
开户行:广东省广州市中行远景路支行
帐号:649657755481
联系人:陶敏
电话:020-86349309,86349315,传真:020-86348285
7、报名:请各市局于 10月8日之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我厅外贸处,联系人:张书雨,电话:0311-87909917,传真:0311-87909903。
此通知
2013年9月25日
附:市商务局参加114届广交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