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接大会通知,为提前做好广交会展品筹撤展规划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参展企业,现由交易团配合大会收集、汇总本团第一期A区参展企业的单件展品超大超重情况,请相关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汇总表(详见附表)传真至交易团,电话:0311-87909064 传真:0311-87909094。 特此通知 附件:第114届广交会超大超重展品情况汇总表
河北交易团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