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商会,各交易团(分团):
为保证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车辆展区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布撤展效率、提升布展水平,第114届广交会继续对上述三个展区实行统一布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布展单位
本届广交会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6.1、7.1及8.1西北侧)、工程机械展区(4.0、5.0、6.0、8.0)、车辆展区(户外12.0)继续由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布展。
联系办法如下:
统一布展单位: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晓东
电话:020-89139718
(一)车辆(户外)和工程机械展区
联系人:张广存、李勇立、蔡欣欣、关晓隽
电话:020-89139725、89139723
手机:13922279793(张)、13922277213(李)、
13828442044(蔡)、13602280455(关)
传真:020-89139701
(二)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
委托布展实施单位: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智园、黄国勇
电话:020-89268267 89268275
手机:13922250727(谢) 13922252004(黄)
传真:020-89268285 89268286
邮箱:LME@cantonfairad.com
二、布展费用及缴费方式
布展费标准不变。具体如下:
(一)大型机械设备展区:550元/㎡;
(二)车辆展区(户外):110元/㎡(包括:统一布展管理费80元/㎡和展位承建费30元/㎡);
(三)工程机械展区(户外部分): 110元/㎡(包括:统一布展管理费80元/㎡和展位承建费30元/㎡);
(四)工程机械展区(临时展厅内部分):260元/㎡(包括:统一布展管理费80元/㎡和展位承建费180元/㎡)。
经商会批准划入特装区的展位不收取展位承建费。上述展区的布展费与展位费一并在外贸中心向交易团发出的《收费通知》中列明,由交易团统一收取后支付。
三、展品装卸费标准
展品装卸费由布展单位按下列标准在现场直接向参展企业收取。
(一)大型机械设备展区
1.带包装箱展品:250元/m3;
2.不带包装箱展品:240元/m3;
3.超5吨展品加收10%。
(二)车辆(户外)、工程机械展区
1.带包装箱展品:120元/m3;
2.不带包装箱展品:110元/m3;
3.超5吨展品加收30%。
四、临时展厅内统一布展要求
(一)临时展厅内工程机械展区的标准展位实际使用范围为4米×3米(或3米×4米),其中4米深度的展位搭建规格为3米×3米,机械展品尽量在展位搭建的范围内摆放,剩余1米空间安排作为人员洽谈区域。
(二)临时展厅内原则上不鼓励企业个性化特装,如经商会批准确需进行特装的,须报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审理并采用易于拆卸撤展的铝合金型材搭建。
(三) 为免立柱受到外力撞击,4.0和8.0展厅内紧邻临时展厅立柱区域的展位设为标摊区。
(四)第一期6.1、7.1、4.0、8.0展厅的撤展完成时间为撤展次日(20日)的17:00时,5.0、12.0展厅的撤展完成时间为撤展当日(19日)的21:00时,6.0展厅的撤展完成时间为撤展当日(19日)的23:00时。
请各交易团务必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相关参展企业,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专此通知。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