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参加第11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公示
1月17日,各设区市上报的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已经厅领导批示同意,现予以公示,时限为1月18日—20日。如有意见,请按企业的属地原则,向当地设区市商务局外贸科(处)联系。
附:各市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
2013年 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