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
为指导企业出口成交,加强调研和展位管理,做好服务,现就各市局派员参加111届广交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会人员:请选派外贸科(处)一名工作责任心强、主管广交会业务的工作人员或科(处)长到会。
2、工作内容及要求:指导企业洽谈成交,开展市场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研,搜集报道有关信息,对企业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等。要求每日进馆,遇有特殊情况向团长请假,遵守大会纪律,完成交易团交办的相关工作。请各市局到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广交会工作总结报我厅外贸处。
3、参会时间:请各市局按照所属企业在本届广交会第一、二、三期参展企业和商品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第一期、第二期、或第三期到会,各期时间分别为一期4月14日-20日,二期4月22日-28日,三期4月30日-5月6日。
4、会务安排:各市1名参会人员参展单期(7天)的食宿费用及进馆证件办理、接送站、接送展馆等服务由河北省交易团统一负责解决。联系人:齐书利,电话:0311-87909871、020-86349310、13931139875。
5、其他参会安排:如有市局其他人员参加广交会或上述人员参加多个展期可享受交易团优惠待遇:每期每人2000元,交易团提供进馆证件办理、接送站、接送展馆等服务,但每期各市局不超过2个床位。
6、交费:各市局预定房间的费用,请务必于 4月11日前,一次性全额汇至省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广办(注明单位名称、姓名、性别、人数)。
户名:河北省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
开户行:广东省广州市中行远景路支行
帐号:649657755481
联系人:陶敏
电话:020-86349309,86349315,传真:020-86348285
7、报名:请各市局于 4月9日12:00之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我厅外贸处,联系人:张书雨,电话:0311-87909917,传真:0311-87909903。
此通知
附:市商务局参加111届广交会报名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