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从第107届广交会起建立的特装超期更改处罚机制,现对第109届广交会发生特装超期更改的参展企业(详见附件)作出如下处罚:
发生特装超期更改的32家参展企业,从第110届广交会起连续三届不能在发生特装超期更改的对应展区进行特装。
请各交易团、各商协会在安排特装展位数量与位置的组展环节中严格把关,共同保障广交会组展工作进度。
特此通知。
附件: 第109届广交会特装超期更改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