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雄安自贸委于2021年7月9日报送的第13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已经我厅领导批准同意,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24时。如有意见,请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市商务局外贸处(科)联系。
附:1、各市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
2、各市商务局联络电话
2021年7月9日
附件1:
附件2: 各市商务局广交会工作 联络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