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团(分团),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
第124届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特装展位企业位置安排方案(第一批)于9月10日起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至9月11日15时,请各交易团通知相关企业查阅。本次公示第一期所有展区(新能源展区除外),具体如下:
电子电气产品,工程农机,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自行车,摩托车,车辆,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工具,照明产品,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大型机械及设备,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卫浴设备。
如对位置安排方案有异议,各交易团(分团)可在公示期内将本团意见去函(附企业书面申请)相关商协会,并抄送广交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联系人:杨静 电话:020-89138577
传真020-89138550。
特此通知。
广交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