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各直管县(市)商务局:
5月4日,广交会业务办发布《第11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通告》(会业字【2015】18号,以下简称《通告》,见附件1),第118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于5月15日启动。现将我省企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性展位申报
展位申报须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
网上申报:
申报时限为:5月15日—6月15日。
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按提示完成网上一般性展位申报。
书面材料:
1、网上填报的申请表(每个展区一份,打印原件加盖公章);
2、填写《河北省参加第11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见附件2),并随附相关材料,包括各种国际通行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明、研发创新、境内外商标证、品牌荣誉等;
3、企业参展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上年和今年1—4月自营出口商品名称、市场、出口额、增(降)幅度等基本情况;上届广交会参展实效,本届参展必要性等。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请提供2套书面材料,一套报所属各设区市商务局或各直管县(市)商务局,一套邮寄省商务厅(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东配楼603房间,邮编:050071,电话:
0311-87909074/87909064/87909084/87801783/ 87800243,联系人:
李雅静/吕品晶/刘嫱/张明怡/栾静)。材料签收截止日期为6月25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新能源和宠物用品两个新展区的申报,另文通知。
2、一般性展位申请时的其他相关重要信息,请务必认真阅读大会《通告》相关内容。
3、为支持企业申请绿色特装,对117届大会评审合格的绿色特装企业(名单近期发布),118届展位分配时将保持其上届展位数量。118届企业在网上申请特装的,须同时申请绿色特装,展位分配时将对绿色特装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以提升参展实效。
4、由于第11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仍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结果将在近期公布,并将及时通知。第117届品牌展位企业如申报一般性展位,请按一般性展位申报方法办理。
三、工作要求
1、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迁安市、宁晋县、涿州市、怀来县、平泉县、任丘市、景县、魏县等8个县(市)作为省直管县(市),应赋予其与11个设区市相同的工作职权。经研究决定,自118届广交会开始,上述8个县(市)分别与所在设区市商务局脱离,实行单列,按各自的行政辖区,管理当地企业参加广交会的相关工作。请8个县(市)商务局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报备省厅(外贸处)。同时,抓紧与所在设区市商务局对接,学习广交会工作相关政策,了解所属企业参展情况,做好118届组展工作。
2、各地商务局要把广交会有关政策迅速传达到辖区内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并认真指导企业做好网上申请和书面材料上报工作。书面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5日。没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效申请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分配展位。如有特殊情况,企业须书面说明原因,并请当地商务局提出初步意见后上报省厅,再按照大会有关程序办理补报手续。
3、各地商务局在接收当地企业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根据我厅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对每个企业打分的工作,并于2015年7月1日之前,把加盖当地商务局公章的《河北省参加第11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复印件,每个企业每个申请展区1份)集中报送省厅,备案核查。
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人:张书雨、张增绪,电话:0311-87909917/9375。
此通知
附件:
1、《第11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通告》.pdf
2、《河北省参加第11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doc
3、各设区市、各直管县(市)商务局广交会工作联系方式.doc
河北省商务厅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