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各市商务局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已经我厅领导批准同意,现予以公示,时限为1月5日—7日。如有意见,请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市商务局外贸部门联系。
附:1、各市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
2、各市商务局联络电话
2015年 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