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定州、辛集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第116届广交会部分展区一般性展位需求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商贸促函【2014】72号,见附件1),第116届广交会将实施展区优化方案,在原有一般性展位数量的基础上,部分展区一般性展位需求要进行重新申报。现就我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申报要求
(一) (一)申报展区范围
第一期: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家用电器,电子电气产品,汽车配件,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工程农机(室内),工程农机(室外),大型机械设备,照明产品(共涉及10个展区);
第二期:园林用品,礼品及赠品,节日用品,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玩具,钟表眼镜(共涉及8个展区);
第三期:男女装,童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服装饰物与配件,箱包,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裘革皮羽绒及制品,地毯及挂毯(共涉及12个展区)。
(二)申报数量范围
分展期在上述展区第11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基数范围内申报,其中:
1、卡车通道一般性展位除外;
2、第一、二期各市上述展区的展位基数以我厅筹备115届时下达的方案为准;
3、第三期各市上述展区的展位基数以115届最终参展时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
上述条件下的第115届广交会各市各展区一般性展位基数见附件2(其中包括不需重新申报的展区,但不需要申报的展区最终基数的确定,仍需以我厅最终下达方案为准)。
二、 二、申报办法
(一)填报方法
请各市局在各展期需要申报的展区保持115届原有一般性展位基数范围内,按116届展区优化后的要求,申报每个展区的展位需求数量,各市需申报展区的展位基数和上报格式见附件3。
(二)填报要求
请各市局根据当地企业申请参加116届广交会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展区需求的变化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申报,切实提高展位使用效率。
(三)申报时间
2014年6月16日下午5时前。
此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
2014年6月10日
附件:1、《关于第116届广交会部分展区一般性展位需求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2、各市各展区一般性展位基数
3、各市需申报展区的展位基数和上报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