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纳展位定金
参照大会相关规定,我团本届广交会沿用往届做法,对已安排了展位的企业收取展位定金。收取标准为:每个标准展位(包括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10000元,化工展位5000元。请分得展位的企业于2019年1月16日前上缴定金并在交易团网站上传汇款底单,确认参展。逾期定金不到帐的,视为放弃展位,已分配的展位收回并重新分配;对已缴定金,但3月20日前余款未到帐的,展位收回并重新分配,定金不再退回。已缴定金的企业,在支付展位余款时,所缴定金自动转为展位费,3月20前缴纳展位余款和人员费。4月10日前书面提出不参展的,退还已交的人员费,全额展位费不予退还。定金汇入账号:
户 名:河北省(深圳)商务展览服务中心
开户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平安支行
账 号:876210100100009618
行 号:313121008164
联系人:刘风朝 0755-25119029,张明怡 0311-87801783
缴纳定金后,务请登录广交会河北省交易团网站(www.hbjyt.com)进行企业注册、更新资料,填报定金缴纳情况并上传银行底单。
咨询电话:张明怡 张浩 吕品晶 李雅静
电话:0311-87801783/87902163/87909064/ 87909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