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展企业:
第118届广交会退款工作已开始,本届广交会退款包括两项,一是按照《商务商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交会参展费用、为企业减负助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5)689号)要求,降低出口展展位收费标准,具体为:C区每个标准展位降低4000元,其中化工产品展区按4平方米折合0.5个展位的标准计算;A区和B区每个标准展位降2000元。二是会务费余款。各参展企业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输入本企业用户名、密码登录河北省交易团网站,在管理菜单第15项《道具和会务费退费》界面,将本企业(只能是河北省交易团网站备案企业的对公银行资料,不允许提供个人银行资料)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在此界面填报、提交。以便“河北省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退款。请各参展企业收到展位费退款后务必开出与退展位费相同的本企业收款收据,并寄至河北省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乐嘉路8号,邮编 510403 ,收件人,张卫卫。联系人:陶敏、张卫卫,联系电话020-86349309或020-86349315。
河北省交易团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第118届广交会展位费及会务费余款退款明细表.xls